
鉴于举报人的举报行为符合奖励情形,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专项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售出330包,今年1月8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1日购进某品牌粉底液500包,并处罚款1万元。并扣押上述81包过期粉底液。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给予300元奖励。告知其可申请启动奖励程序。近日该局以不露面兑奖的方式向该违法行为举报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发放奖励金300元,该局对林某某涉嫌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获利161.7元;剩余81包被查扣。
2023年12月30日,当事人在粉底液有效期内售出89包;过期后仍继续销售,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举报内容属于三级举报(即举报人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经该局认定,这是该区发放的首笔市场监管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遂向市场监管部门实名举报。发现货架上有81包过期粉底液在售(限期使用日期:2022-05-01)。5月14日,没收过期粉底液81包、违法所得161.7元,资料图片
1月26日,近日,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线下经营的化妆品店进行检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实名举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照规定向举报人发放了300元奖励。